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代理提報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職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9-03-14~2019-03-2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理工相關學系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電機、電子、資訊、機械與材料類產品檢驗、消費品安全業務之執行及管理。 (二)正字標記產品與其他驗證標誌之執行及管理。 (三)特約檢驗、受託試驗及技術服務。 (四)其他有關機電產品檢驗技術及行政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19號 |
聯絡E-Mail | chiawei.huang@bs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備齊以下證件:(※紙本或電子檔擇一投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含500字以內自傳,履歷表格式下載點: 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4.如以電子掃描檔案代替紙本,檔案請寄送:chiawei.huang@bsmi.gov.tw (二)如以紙本投件者,請於108年3月21日前親(委託人)送或以掛號逕寄本分局(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約僱人員職缺,以電子檔投件者無須再寄送紙本,務請當事人向本分局確認已完成收件程序。收件處: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人事室收;電話:03-8221121轉670聯絡人:人事室主任黃家薇。 (三)本分局依所附資料辦理初審,所檢附證件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且概由當事人負責。 (四)本職缺採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另行通知辦理面試,應徵者請務必留聯絡方式(電話及電子郵件)俾通知面試或應徵結果,紙本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均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應徵者個人報名資料(含電子檔案),如未錄取,於面試一個月後逕予銷毀。 (五)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備取1名,正取人員未報到遞補之,有效時間3個月。 (六)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七)薪資待遇:月薪約新台幣35,532元(相當五等280薪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