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 徵求 約僱人員(代理提報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職缺)~2019-03-21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代理提報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職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9-03-14~2019-03-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理工相關學系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電機、電子、資訊、機械與材料類產品檢驗、消費品安全業務之執行及管理。
(二)正字標記產品與其他驗證標誌之執行及管理。
(三)特約檢驗、受託試驗及技術服務。
(四)其他有關機電產品檢驗技術及行政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19號
聯絡E-Mail chiawei.huang@bs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備齊以下證件:(※紙本或電子檔擇一投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含500字以內自傳,履歷表格式下載點:
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4.如以電子掃描檔案代替紙本,檔案請寄送:chiawei.huang@bsmi.gov.tw
(二)如以紙本投件者,請於108年3月21日前親(委託人)送或以掛號逕寄本分局(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約僱人員職缺,以電子檔投件者無須再寄送紙本,務請當事人向本分局確認已完成收件程序。收件處: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人事室收;電話:03-8221121轉670聯絡人:人事室主任黃家薇。
(三)本分局依所附資料辦理初審,所檢附證件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且概由當事人負責。
(四)本職缺採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另行通知辦理面試,應徵者請務必留聯絡方式(電話及電子郵件)俾通知面試或應徵結果,紙本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均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應徵者個人報名資料(含電子檔案),如未錄取,於面試一個月後逕予銷毀。
(五)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備取1名,正取人員未報到遞補之,有效時間3個月。
(六)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七)薪資待遇:月薪約新台幣35,532元(相當五等280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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