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9-08-02~2019-08-08 |
資格條件 | (一)須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五)具有政府採購法專業人員證照。 |
工作項目 | 財物及勞務採購。 |
工作地址 | (一)應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請填寫自傳、聯絡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所有經歷年資證明影本。 5.現職派令影本。 6.最近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8.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9.以上證件請以A4影印,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日期:自108年8月2日至108年8月8日止。 2.意者請於108年8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局調閱且以紙本逕寄【屏東市忠孝路226號屏東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消防局一般行政職系辦事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辦理面試時,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 (三)工作地址:屏東市和興里忠孝路226號。 |
聯絡E-Mail | ddwang1121@ptfir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人事室王科員(08)7662911轉6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