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18-08-06~2018-08-09 |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一般民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號 |
| 聯絡E-Mail | 90225@ems.hc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07年8月9日前,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依履歷表格式完整詳實登載)、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各1份,掛號郵寄新竹市民族路40號新竹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彭小姐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經書面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電話:(03)5218231分機171彭小姐。 四、本案為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代理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8年8月23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期限屆滿或原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