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至薦任第八職等 |
職稱 | 課長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19-09-10~2019-09-1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所驗證)。 2.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品行端正、 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本所需要執行公務及配合職務調整。 |
工作項目 | 綜理本所建設課業務、經建行政相關業務及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54號 |
聯絡E-Mail | cyhgch10@mail.cy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八、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於108年9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掛號郵寄嘉義縣大埔鄉公所(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54號),請於信封載明應徵課長職務。 1. 應徵郵件請檢附下列A4規格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表格下載與線上服務」下載,自傳請填寫至少500字)。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符合本職缺職系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等資料之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獎懲等資料之影本。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2. 經初審合格者,視情況擇優通知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備回郵信封並貼足郵票)。 3. 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視需要擇優備取候補人員1名,備取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期滿未經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4.聯絡電話:05-2521310#24洽人事室張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