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東女子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17-11-28~2017-12-05 |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職業(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二)熟悉WORD、EXCEL、E-MAIL等文書處理操作,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 尤佳。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服務熱忱、無不良前科紀錄者,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 ※ 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始准予報名參加應試,不符資格者,請勿報名。 |
| 工作項目 | (一)負責學校健康中心業務。 (二)推展學校衛生教育及護理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實際工作由學校視實際需要指派之)。 |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東女子高級中學 地址:臺東市四維路1段690號 |
| 聯絡E-Mail | pe261@tgsh.ttct.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簡章及報名表件請連結本校網站(http://www.tgsh.ttct.edu.tw)下載 (一)報名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反面影本。 (五)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六)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無則免附)。 (七) 男性附退伍令影本(無則免附)。 (八) 持有身障手冊者請檢附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合於初審條件者通知面試,為避免影響應徵者甄試權益,聯絡電話請保持暢通,無法聯絡者不予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或再次辦理甄選。甄選錄取人員,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校網站。 公告日起至106年12月5日中午前以掛號寄達或送至「國立臺東女子高級中學人事室收 地址:臺東市四維路1段690號,TEL:089─321268#260或261」,逾期不予受理(外縣市請以限掛寄送)。 預計106年12月15日起至107年3月7日止(屆時依本校護理師實際請娩假日期為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