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力工程,電子工程,機械工程,化學工程,工業工程,商品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8-12-17~2018-12-24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院校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晉升薦任官等考試),並具符合徵才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四)具備小客車駕駛執照,手排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商品檢驗及度量衡器檢定案件之報驗發證業務。 (二)商品檢驗案件之查核、取樣、封存及查驗等相關業務。 (三)度量衡器之檢定、檢查、稽查及校驗等相關業務。 (四)國內市場監督業務(含違規調查、輔導、回收、市場檢查、業務宣導等)。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府前街10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含自傳1篇,附照片及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 5.現職派令影本(非現職公務人員者免附)。 6.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8.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9.專長能力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10.英語檢定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11.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二)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以上文件請於107年12月24日前寄至700臺南市中西區北門路1段179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技士職務」、白天聯絡電話及通訊地址),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6-2264101分機222 洽侯專員。 (三)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