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護理師(臨時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8-02-22~2018-03-01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 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專門職業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 於公私立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滿2年以上護理實務工作經驗,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者(年資採計至107年2月28日止)。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六)加分條件:具備以下六種證照之其中任一種證照 1.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EMT-1)。 2.基本救命術指導員(BLSI)。 3.急診創傷訓練(ETTC)。 4.高級心臟救命術(ACLS)基本基本救命術指導員救命術指導員。 5.心肺復甦術(CPR)訓練證明(縣市政府消防局發證)。 6.AED管理員訓練課程證明。 |
工作項目 | (一) 推展學校衛生與環境工作,維護校園環境衛生。 (二) 協助學生及教職員工疾病和意外傷害之急救處理。 (三) 校園食品安全等相關業務。 (四) 協辦性別平等相關業務。 (五) 協辦教職員工生體適能、班際賽等健康促進相關業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桃園市中壢區三光路11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資料請於107年3月1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校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護理師;地址:32047桃園市中壢區三光路115號,電話:03-4932181,分機53),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二)報名時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請以A4白色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1.報名表(貼妥照片)及自傳(報名表及自傳格式請至本校官網最新消息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反面影本。 4.護理師(或護士)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 5.急救證照正反面影本。 6.護理師(或護士)服務經歷年資證明影本。 7.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8.其他個人專長證照或證明(CPR合格證書、英檢、身心障礙手冊…等,無者免附)。 (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甄審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