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徵求 運動傷害防護員~2017-07-11

徵才機關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運動傷害防護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7-06-21~2017-07-11
資格條件 一、未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且年齡在65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以上畢業者。
三、持有教育部體育署(或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運動傷害防護員證照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者。
四、無教師法第14條等各款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提供本校及巡迴學校體育班學生之運動防護與管理,包含運動傷害預防、傷害
初步評估與急救處理、傷後復健等工作。
(二)建置運動傷害防護室運作流程、運動防護與管理工作流程,管理各項運動傷害
處理記錄與工作報告。
(三)規劃巡迴學校緊急應變計畫。
(四)聯繫與洽談鄰近區域特約醫療院所合作,建置區域醫療服務網。
(五)提供體重分級運動項目體育班學生有關體重管理與安全減重之教育,預防熱
傷害、體能調整不良所致疲勞與身體不適之傷害發生。
(六)協助規劃與辦理巡迴學校之國高中體育班教師、教練、家長運動傷害防護研習
課程、協助規劃與辦理國小教師運動安全與傷害預防衛教講座。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中心駐點為國立花蓮高級中學(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42號),巡迴學校為花蓮縣美崙國中、花蓮縣宜昌國中
聯絡E-Mail lu5312@hlhs.hl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或宅急便郵寄本校人事室(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42號,聯絡電話:03-8233348),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運動傷害防護員」。
(二)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請逕至本校網頁(網址:http://www.hlhs.hlc.edu.tw)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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