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 徵求 課員~2019-04-26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9-04-16~2019-04-26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
2.無限制調任情事,並具調任一般行政職系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者。
3.國內外相關學系大學(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4.以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及辦理採購、工程實務經驗者為佳。
工作項目 1.各項工程財物標購、標售之辦理。
2.出納、文書業務。
3.辦理財產管理業務。
工作地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採通訊報名方式,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於民國108年4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寄件地址:屏東縣恆春鎮墾丁里牧場路1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8-8861341分機202。
2.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陞遷法第十二條具結書(請逕至畜產試驗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本分所擇優面試。
3.應徵者如有須退還應徵書面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4.本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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