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動物保護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5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4~2023-04-05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歷者。 2. 具手排駕照且能上路駕駛車輛。 3. 體力良好、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誠及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4. 對動物有耐心、愛心、不怕接觸流浪動物和面對血腥畫面。 5. 具有操作平板電腦之技能。 6. 能配合本處輪班者。 |
工作項目 | 1. 動物管制車駕駛( 1 .3 ~3 .5 噸手排貨車)及行政車輛駕駛等。 2. 動物人道捕捉、動物急難救助及收容照護。 3. 動物相關陳情案件處理及相關政策宣導等。 4. 協助消毒防疫工作及動物大體處理。 5.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本市新屋區永興里3鄰藻礁路1668號) 工作時間:通知上班日起,上班日數比照公家機關。 工作時間如下列,且應依業務需求配合調整: 1. 早班:8:00~17:00。 2. 午班:14:00~22:00。 3. 急難救助班:(1)午班:14:00~22:00(公家機關上班日)。(2)早班:9:00~17:00(公家機關非上班日),輪休制。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手排照駕)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請註明應徵「動物管制課」臨時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1.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2. 本職缺薪資每月28,534元。 3. 連絡電話:(03)3326742 分機506何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