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科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4~2023-03-17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及操作能力。 (三) 具人事工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組織編制、預算員額、員額控管。大壩及附屬設施之設備檢查維護。 (二) 辦理考試、分發、任免、遷調及其相關事宜。 (三) 辦理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四) 辦理人事登錄、人事資訊系統維護、版本更新及相關事宜。 (五) 公務人員安全防護等事宜。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 |
聯絡E-Mail | up6092@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備表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影本。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或請寄送前開應備表件pdf檔至email: fei-yuning@gov.taipei (劉小姐收)(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科員及公告截止日期) ;若採通訊報名方式者,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科員」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意者請於112年3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人事室林小姐收(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至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六)本案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預估日期112年11月中、下旬)。 (七)工作待遇: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所訂之規定支薪(28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臺幣36,316元)。 (八)聯絡電話02-26664953,聯絡人: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