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0~2023-03-25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或相當之考試及格。 2、大學以上學歷,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觀光宣傳行銷業務。 2.觀光活動籌備執行。 3.觀光發展研擬規劃。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 |
聯絡E-Mail | ab9553@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6.其他如語文檢定證書或相關專長證件等(無則免附)。 三、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填寫自述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2.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張小姐,電話:29603456轉4132(早上8點半至12點、下午1點半至5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