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徵求 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2022-05-17

徵才機關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 (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5-11~2022-05-17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具備中英文輸入及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處理能力,具美工及影片製作剪輯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32652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11號
聯絡E-Mail 10012831@mail.ty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貼照片、自傳及簽名)。
2.學經歷證件(畢業證書)。
3.請於111年5月17日17:00下班前(含5月17日),送達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11號3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職務」;電話03-4783115分機415或500。
4.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或逾期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另增列候補人員2名,遞補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高中畢業薪資25,410元(依學歷程度支薪)。
6.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2年6月13日止(本職缺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即無條件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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