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1階至警正3階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1-17~2023-02-10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任用資格。 二、具有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依法取得任官資格,現職為科員相當職務者。 三、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 |
工作項目 | 執行消防勤務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消防局 |
聯絡E-Mail | yl200000541@mail.yunli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二、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以下文件掃描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現職派令。 (四)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留職停薪派令或審定函(無者免附)。 (六)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七)消防專業證照種類清冊(請下載附件)及相關之訓練進修證照(消防設備師∕士、高∕中級救護技術員、救助隊訓練結業證書、救生員證照另行加分),未上傳佐證資料者不予加分。 (八)本案非屬統調作業,係本局另行外補公告,報名時須附所屬機關首長同意調任之證明文件。 (九)消防專業證照種類清冊請至附件區下載。 三、報名後請電詢承辦人黃惠茹科員(05-5325707#361),確認報名是否成功,合於初審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注意事項: 一、面試分數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