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14~2022-06-2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財產及物品管理業務。 (二)駕駛及車輛管理業務。 (三)協辦房屋修繕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
聯絡E-Mail | dop-a411@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 1.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1年6月21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應徵(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方式,由系統自動產製公務人員履歷表,非現職人員請另行檢附)。 2.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1年6月21日(星期二)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為同一pdf掃描檔寄送至dop-a411@mail.taipei.gov.tw或紙本郵寄至1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 2段21巷20號人事機構收,並請主動洽詢承辦人確認文件已送達,聯絡電話:02-29320212#330,信封請註明「應徵總務組組員」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或檢附資料不齊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者將不另行通知,洽詢電話:02-29320212轉350李組長(業務相關)或330蘇人事管理員(徵才相關)。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