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2-12-28~2023-01-06 |
資格條件 | 1.現職公務人員經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寺廟禮俗、墓政、鄉志、兵役體檢及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民政課(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九十三號) |
聯絡E-Mail | 1000691@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及面談。聯絡人:新豐鄉公所人事室周先生。 三、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