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27~2022-11-09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 畢業(含)以上 。 (二 具有文書處理能力 、帳務管理能力 等。 (三)具行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推動高級中等學校行政管理及經費獎補助相關業務。 (二)辦理 「國教署私校管理科」 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業務督導(含董事會運作、財務監督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諮詢服務。 |
工作地址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 。 |
聯絡E-Mail | abba74521@mail.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僱用日期以實際報到日為準),僱用期滿或被代理人提前復職或本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 (二)支 薪: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享有勞、健保。 (三)報名: 1.日期及方式:即日起至111年11月9日中午12時前送達(不以郵戳為憑,請保守估算時間),將報名表以及相關資料掛號寄至新竹市學府路36號,國立新竹高中 總務處陳幹事收(封面註明「應徵私校業務職務代理人」),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2.報名須檢附資料: (1)報名表一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報名資格之相關學經歷證明、相關證照文件影本。 (四)甄選: 符合資格者,擇優參加面試。 1.時間:由國教署另行通知。 2.地點:由國教署另行通知。 3.方式:面試(面試時可提供個人學經歷檔案及相關資料供委員參考)。 (五)錄取:甄選完畢後,於本校網頁公告錄取名單(並由國教署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六)本次甄選備取名額由國教署另訂,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七)聯絡方式:請洽本校總務處03-573-6666分機302陳幹事。 (八)其它:面試人員如能即日上班者,優先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