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預估缺)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8-22~2022-08-25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所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
聯絡E-Mail | a710011@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1年08月25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所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下列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 二、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三、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 五、本所聯絡電話:(08)8662714#157、聯絡人: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