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8~2023-04-30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國立)現職編制內駕駛。 (二)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 駕駛需具備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
工作項目 | 駕駛辦理本院囚車、執行出差業務及長官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或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薪資待遇:駕駛月薪為新台幣33,500至35,770元(薪點120至170)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請於112年4月30日下午17時30分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10樓 總務科劉小姐收」(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工友徵選』) (二)應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1.機關同意移撥函 2.履歷表 3.身份證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最近3年考核成績表或考績證明書 6.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 7.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應徵駕駛需檢附) 本院依規定辦理評選(甄選日期另行電話通知),擇優錄取、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學校現職人員或未經原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恕不受理。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 本院工作環境單純,同仁間相處愉快,歡迎踴躍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