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職務編號A600080)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09~2023-01-13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無限制轉調之情形,並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成人家暴保護、性侵害保護及兒童少年保護工作方案規劃與執行。 2、執行本中心成人家暴保護、性侵害保護及兒童少年保護工作以維護本中心順利運作之行政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6樓)。 |
聯絡E-Mail | 10033689@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二)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公告期限內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須填寫聯絡電話、簡要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另請備妥下列資料掃描上傳: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及銓敘部歷年審定函影本。4.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如獲英語檢定通過者請檢附及格證書影本。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 三、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電話:03-3322111分機115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