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6~2023-02-10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具土木工程相關學系學歷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特種考試三等(乙等)以上(含薦任升官等或相當之其他升官等考試)之考試及格,且無限制轉調之情形。 三、具經建行政職系調任資格者,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人員。 四、最近5年考績須4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五、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本會廳舍管理業務(含邊坡擋土牆監測及廳舍各項修繕工程招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議會 (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5號) |
聯絡E-Mail | may@km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2年2月10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本職缺資格需檢附之相關專長證書佐證文件等影本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未能同意調閱履歷、上傳文件不齊全、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 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二、本室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王小姐,聯絡電話:(02)24266135分機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