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本局交通行政職系科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7~2025-03-24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須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簡報製作、Excel統計能力。 (三)、 須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本市公車候車設施規劃相關業務。 (二)、 辦理大型活動接駁相關業務。 (三)、 辦理公車車體廣告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24日前檢附履歷表(含簡要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書面資料,郵寄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運輸設施科(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職稱、職務所在單位:運輸設施科 吳先生,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1138)。 其他: (一)、 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或約僱原因消失為止期間所遺業務。 (二)、 僱用職等: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折合新台幣37,800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部分)。 (三)、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四)、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 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