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徵求 助理員~2025-06-26

徵才機關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16~2025-06-26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已無限制調任及轉調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曾受懲戒法院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最近5年內曾受記過以上處分及最近5年內考績曾考列丙等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等文書編輯與網路操作能力。
四、具溝通協調能力,主動積極敬業精神,及影視傳播或文化產業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電影片分級審議申請及發證系統之維護管理。
二、電影片分級審議審查業務。
三、電影片分級爭議案。
四、電影片制度檢討與相關法規研析。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影片放映等)。
工作地址 臺北市開封街一段3號。
聯絡E-Mail siou@bami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均需完成下列(一)至(三)遞件及報名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檢具附件或以其他方式送件,視為資格不符。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遞件:請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及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上傳附件: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3、現職派令。
4、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需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文化部人事服務網應徵報名:請至前開服務網(網址:https://personnel.moc.gov.tw/)>徵才/新進專區>職缺公告及應徵>公務人員徵才,勾選本職缺並「報名」依式填列完成報名資料。
二、甄選方式: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三、本職缺視成績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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