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業務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4~2025-11-07 |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汽、機車駕照,且可獨立開車上路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且有文化資產相關經驗者。 (四)需與擬任工作業務一年以上之公部門經驗,且熟悉政府機關公文書處理流程。 (五)品德操守優良,主動積極,良好之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輪調。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一)資訊安全(含ISMS)、網站維護管理及各種資訊網路連線等業務。 (二)文化資產採購案件發包履約執行。 (三)議會質詢期間協助彙整資料。 (四)公務車輛、委外停車場管理維護及計程車租賃業務。 (五)影印機租賃共同供應契約執行。 (六)藝文、內部控制、服務稽核等研考彙整業務。 (七)辦公廳舍管理維護修繕。 (八)辦理本市古蹟修復工程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本處(403002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資料: (一)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本處外補職缺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s://www.tchac.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資源下載/臺中市文化資產處外補職缺甄選人員履歷表)。 (三)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上開資料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 後於1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canary0405@taichung.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業務助理-應徵人姓名)並來電確認,以寄件者寄送日期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適當人員通知參加甄選,甄選時間另行通知。 (二)應徵資料如有偽照、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僱用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職務為一年一聘) (五)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90280轉317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