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 徵求 外籍編譯~2025-11-24

徵才機關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外籍編譯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11~2025-11-24
資格條件 (一)母語為西班牙語,中、英文能力佳。
(二)國外研究所畢業獲碩士學位,並具有2年以上翻譯、撰稿或編輯經驗者;或國外大學畢業,並具有4年以上翻譯、撰稿或編輯經驗者。
(三)西文編輯與校對能力強、文筆流暢。
(四)對台灣相關事務具高度興趣。
(五)熟悉外文期刊發行及網站與社群媒體經營,具國際傳播行銷能力。
(六)新聞規劃、採訪能力及西文報導撰稿能力。
(七)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以下各項情事: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4、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5、依法停止任用。
6、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7、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8、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一)本部定期刊物西文版《台灣評論》(Taiwán Hoy)雙月刊與西文電子報(Noticias de Taiwan)稿件之撰擬、審稿、校對及潤飾。
(二)前述定期及不定期刊物西文報導之選題、撰擬及版面等業務。
(三)西文版《台灣評論》(Taiwán Hoy)雙月刊與西文電子報(Noticias de Taiwan)相關網站及社群媒體經營。
(四)編撰及翻譯年度專案及其他不定期國際文宣資料。
(五)其他交辦業務。

月薪:約新臺幣70,400 元
工作地址 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台北市愛國西路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下載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含自傳及工作經歷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護照影本、工作證明文件影本,於2025年11月24日前寄信至cspang@mofa.gov.tw,報名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國際傳播司外籍編譯」。
(二)初審合格者,視需求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日將請面試者簽署「查核同意書」(函請法務部調查局查核應試人員之刑事資料用),倘拒絕簽署則不予面試或錄取進用。初審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人: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尤小姐(電話:02-3343-2717)。
(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項職務將請法務部調查局查核應試人員之刑事資料;另錄取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否則不予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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