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藥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8~2025-05-12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藥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國內外大學醫學、藥學、生物、生化、生科、生命科學、衛生技術、化工、化學等相關系所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尤佳。 3.具實驗室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4.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團隊合作精神。 5.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資料分析、計畫編纂等能力,且溝通及協調能力為佳。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7.優先進用符合上述資格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工作項目 | 1.執行化學藥品、濫用藥物及管制藥品檢驗、研究及方法擬定。 2.本署區管理中心及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之檢驗技術支援。 3.其他相關單位之協助檢驗及緊急應變檢驗之執行。 4.實驗室相關行政事務維護管理事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昆陽大樓(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 |
聯絡E-Mail | lan0103@fd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5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2.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本署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4.本案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5.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6.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2787-7923余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787-7981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