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9~2025-05-03 |
資格條件 | 1. 待 遇:薪資25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3,750元),實際薪資依行政院宣布軍公教調薪及勞動部公 告調整薪資核定函為主(需自行支付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 2. 性 別:不限 3. 學歷/檢定要求:(1)國內外專科上以上學校畢業者。(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4. 熟諳Windows Office系統軟體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 5. 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6. 國、台語口語清晰流利。 7.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生活補助業務、個人直接回饋案件受理、水資源宣導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履歷上請言明以往工作經驗,並於表末請親自簽名),報名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www.personnel.ntpc.gov.tw)→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人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下載。 2. 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間屆滿,無條件解僱。 3. 報名方式及期限:有意應徵者請檢附非編制人員公開徵才報名表(務必親自簽名及黏貼相片,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及自傳)、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皆以A4影印),並請於上網公告日期(114年5月3日)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以放棄論)掛號或逕送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秘書室胡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臨時人員及白天電話】,如有疑問,請洽本所聯絡電話02-26657251分機219,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