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50薪點(34,775元)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5~2025-05-14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3.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1.收件、收費、簡易案件審查。 2.辦理公文。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3至4樓(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ac361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經歷及現職』欄請詳填服務機關及任職、免職日期)、最高學歷證書、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正反面(以上均影本),並於114年5月14日(星期三)前以網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Email(電子檔寄至a16020520@gov.taipei,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約僱辦事員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達)、郵寄(寄至11675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4樓人事機構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辦事員職務,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等方式報名。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聯絡電話:(02)2935-5369分機505李小姐。 4、本次徵選,另視成績擇優備取1至2名,如原職務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務出缺,得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5、本案約僱工作係辦理提列考試期間所遺業務,僱用期間為簽約日(預計114年5月26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屆時如僱用原因消滅,得隨時解僱;每月薪酬為34,7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