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徵求 課長~2025-10-31

徵才機關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課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10-22~2025-10-31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具公務人員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
(五)若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5條移送懲戒者,請於履歷表首頁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陞任者,本所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六)具溝通協調能力、領導統御、採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綜理民政課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聯絡E-Mail htdworkshop@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請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
(三)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上述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所入口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公告專區-徵才公告)。
(五)聯絡電話:(03)8872222分機160人事室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