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 |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3~2025-11-03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2. 具備基本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等文書操作能力,熟捻機關總務處事務者尤佳。 3.富溝通協調、解決問題的能力及服務熱忱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庶務業務及廳舍修繕等業務。 (二)保全、環境清潔、機電、消防等業務。 (三)小額採購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
| 聯絡E-Mail | by0790@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作期限:⾃報到⽇起⾄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分發⼈員報到前1⽇為⽌。 ⼆、本職缺⽉薪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付等費⽤。 三、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員任⽤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四、報名文件不⿑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試。⾯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0-2 名,候⽤期間為6個⽉。錄取⼈員以電話通知,不另⾏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試或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五、聯絡⼈劉代理⼈事管理員87897158分機7145;業務問題請洽謝小姐87897158分機71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