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 徵求 約聘心理人員~2025-05-29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心理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8~2025-05-29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須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學經歷(專長)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1、國內外心理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心理相關系組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評估、輔導/諮商、治療以協助監所適應,探討與犯罪原因相關因素以提高改變犯罪行為之動機。
(二)針對需介入狀況或機關安排之特殊收容人個案進行評估與治療。
(三)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山上區玉峰里明德山莊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相關問題:人事室王主任,聯絡電話06-5783498分機170。
(二)工作項目相關問題:教化科洪科長,聯絡電話06-5783498分機130。
其他:
(一)報名方式:採掛號通訊報名,請於114年5月29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監,非以郵戳為憑,並於報名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約聘心理人員甄選】。逾期、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資格審查合格者公告於本監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簡章、報名表、工作經歷及簡要自傳、切結書等應繳表件,請至本監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mtp.moj.gov.tw/)
1、報名表1份,請貼妥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得以電子檔彩色列印)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工作經歷及簡要自傳1份(請親筆書寫)。
3、切結書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凡持外國學歷證件報名者,須繳驗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始得依規定報名)。
5、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含正、反面)。
6、曾更改姓名者請檢附戶籍謄本影本1份。
7、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臨床(諮商)心理師證書影本各1份(無則免附)。
8、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無則免附,若為七、資格條件:(三)2、3者,請務必檢附)。
9、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三)各項應繳驗表件,請仔細檢查後寄出(影本請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如有使用非本監規定之表件格式或有遺漏、資料不齊或影印不清者,不予受理,以維護其他應甄選人之權益;所繳之證明文件影本,經查驗後概不退還。錄取後於報到日應繳驗證件正本,驗畢退還。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移送檢調單位辦理。
(四)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並依面試成績高低排名擇優錄取;請參加面試者準備5分鐘內自我介紹,敍明求職動機、學經歷概述及對工作之期許等。
(五)聘用期間及月支報酬:
1、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聘用原因消滅前1日止,並於114年度內遇約聘心理人員因故出缺時依序進用,候補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滿未獲聘用者或候補期間發生消極資格條件限制者即喪失聘用資格。
2、月支報酬:聘用人員報酬以個人所具專門知能條件(含學經歷、專長)依據「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聘用,月支報酬新臺幣(以下同)39,960元。
(1)符合本案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資格條件,且領有心理師證照者,以聘用七等一階 328薪點起薪,月支報酬44,280元。
(2)符合本案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資格條件,且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並曾主修臨床心理或諮商心理,及實習至少1年成績合格,得應臨床(諮商)心理師考試者,以聘用六等三階 312薪點起薪,月支報酬 42,120元(上開所稱「主修臨床心理或諮商心理」,係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應考資格中所列「主修臨床心理」或「主修諮商心理」之範疇)。
(六)其他甄選相關事宜請詳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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