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立醫院 徵求 護理長~2025-05-05

徵才機關 基隆市立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長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5-04-22~2025-05-05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定核可之公私立大學(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並領有護理師證書。
2.具備地區醫院(或以上)等級醫院,具工作經驗4年(含)以上者,曾服務於一般急性病房、復健科、內外科、急重症、長照機構、居家護理等單位。 具有效期內ACLS證書、曾接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感染控制教育訓練等或實務經驗者尤佳。
3.具有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2(含)以上尤佳。
4.有意願接受護理主管培訓及擔任職務。
工作項目 1.研擬單位工作計畫及護理常規作業。
2.單位人力運作安排、考核及教育訓練。
3.推動單位護理品質及病人安全作業標準。
4.單位儀器、設備、財產與物品之維護與保養。
5.定期召開單位會議進行檢討與改善。
6.配合執行醫院評鑑、醫院督考、業務考核及院內相關計畫等。
7.配合執行相關護理科內及單位內業務。
8.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東信路二八二號
聯絡E-Mail aa0325@km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護理師證書(5)服務經歷證明文件(6)現職派令、銓審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則免附)(7)其他專業證照或訓練證書(8)身分證(正、反面)。
2.如非現職公務人員者,請於114年5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上述證件影本及附檔切結書1份,以掛號逕寄本院人事室(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282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護理師兼護理長」),逾期恕不受理。
3.以上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如須退回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電話:人事室阮小姐(02)2465-2141分機211、護理科廖主任(02)2465-2141分機261(業務方面洽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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