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客家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4-2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須檢具符合調任資格之銓審函),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現職合格實授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三、具備客語溝通能力尤佳(請提供客語證照或於履歷表簡略說明客語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客語為通行語評核相關業務。 二、客語深根服務計畫相關事務。 三、 |
工作地址 | 23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
聯絡E-Mail | ha0572@mail.hakk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 年4月25日(星期五)前將下列基本資料表及相關佐證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傳至ha0572@mail.hakka.gov.tw(請勿寄送紙本資料),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A610110專員職務,並於線上同意開放本會調閱履歷(點選以下「我要應徵」連結),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一)基本資料表(至本頁下方下載),請填寫完畢後寄到 ha0572@mail.hakka.gov.tw,未寄送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四)最近及符合資格條件之銓敘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其他相關證照(如客語、英檢)影本(如無則免)。 二、應徵者若聯絡電話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未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並視需要舉行業務測驗,其方式於本會通知當事人面試或測驗前告知。另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請託關說,一律不予錄用。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本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5月26日出缺,如人員未完成異動,則逕予取消該職缺。 五、聯絡電話:(02)8995-6988轉592楊小姐(人事問題)。/轉301廖科長(工作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