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職稱 | 科長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7~2025-11-24 |
| 資格條件 |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資格之現職公務⼈員。 ⼆、未受懲戒處分,亦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者。 |
| 工作項目 | 一、綜合業務及事務業務之管理。 二、營繕工程及財務採購業務。 三、文書檔案業務之處理及出席或主持會議。 四、車輛管理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市北區海濱路240號。 |
| 聯絡E-Mail | 61197@ems.hc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係預估缺。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1⽉24⽇(星期⼀)前檢附下列資料,由「⾏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站投遞電⼦檔: (⼀)公務⼈員履歷表(附⼆吋脫帽相片⼀張)。請務必填妥可聯絡之電話或電⼦信箱。 (⼆)現職派令。 (三)銓敘部審定函。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畢業證書。 ⼆、報名⼈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試,⾯試時間另⾏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甄審結果確定之翌⽇起五個⽉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