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7~2025-03-12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熟悉公文書及應用文撰寫,並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差勤管理。8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
聯絡E-Mail | 10060425@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未繳交者該項資歷評分不予記分)。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人事室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室約用人員」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另通知面試時間,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四、依甄選成續公告錄取1名。 五、薪資: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標準」給付,每月31450元。 六、聯絡電話:03-3821500 分機 2301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