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徵求 約用人員~2025-03-12

徵才機關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3-07~2025-03-12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熟悉公文書及應用文撰寫,並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差勤管理。8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工作地址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聯絡E-Mail 1006042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未繳交者該項資歷評分不予記分)。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人事室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室約用人員」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另通知面試時間,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四、依甄選成續公告錄取1名。
五、薪資: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標準」給付,每月31450元。
六、聯絡電話:03-3821500 分機 2301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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