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徵求 約用人員~2025-10-02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0-嘉義市
有效期間 2025-09-26~2025-10-02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具國、公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熟稔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等電腦操作技能。
(三)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同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單一窗口申租案收件、初審、訂約、逾期領約申租案註銷、過戶、繼承、分戶案件業務初審、國有土地定期通知換約初審、租案住址變更、面積重測、分割、更正通知、申租案件公告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市東區中山路9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應檢具履歷表(應含自傳,並請務必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詳列實務經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於有效期間內(郵戳為憑)郵寄至嘉義市東區中山路94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嘉義辦事處人事收,或送達辦事處總收文登記桌蓋收文章,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用人員(申租購收件初審)」,逾期不予受理。
(二)經書面審查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應檢具資料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如有疑問,請電洽:05-2718165分機118余小姐。
(五)備註:
1.自實際報到日起僱用,並依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得予試用90天,試用期滿成績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2.每月薪資報酬為33,60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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