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徵求 技士~2025-10-02

徵才機關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9-25~2025-10-02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雙重國籍者不得報名);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
(三)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四) 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
(五) 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六) 商調期間無限制轉調情形,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至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114年9月25日起至114年10月2日止。
(二) 面試時間、地點:114年10月8日(星期三) 下午4時於本院3樓第3會議室。
(除資格不符或面試時間有變更外,符合本次甄選資格者不再另行通知,並請於是日下午3時45分前先至3樓人事室報到。除因不可歸責於個人事由並事前知會,面試開始後10分鐘內未到者,視同放棄參加面試。)
(三)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
請於報名期間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不得空白),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佐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不予受理。

三、上傳資料應包含:
(一)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曾有更名紀錄者,請檢附戶籍謄本以利核對)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四) 現職派令影本。
(五)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影本。
(七)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
(八) 公立機關或醫療機構開具之在職或服務證明。
(九)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付)。
【請依序將上述文件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請勿以拍照方式)後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同意授權或未完整上傳佐證文件者,則屬資料不齊全,將不予受理報名】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一) 辦理工程採購招標。
(二) 本院院區15萬元以上建築修繕採購招標。
(三) 本院院區工務(建築及室裝修繕)修繕小額採購。
(四) 督導建築、設施設備維修與施工安全。
(五) 臨時交辦事項。

二、甄選方式:
(一) 資績審查40分:(須附佐證文件,未附者該項目一律不予計分)
1. 學歷5分:專科3分、大學4分、碩士(含)以上5分
2. 考試10分: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5分、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8分、高考二級或相當等級考試10分。
3. 年資5分:於公立機關或醫療機構服務年資,每滿1年1分,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以1年計算,年資採計至報名截止日止,最高以5分為限。
4. 考績10分:採計最近五年內紀錄,甲等為2分,乙等為1分,最高以10分為限。
5. 獎懲10分:採計最近五年內紀錄,嘉獎(申誡)1次為±1分,記功(記過)1次為±2分,記大功(記大過)1次為±3分,最高以10分為限,最低以0分計。
(二) 面試60分:專業素養20分、服務動機態度15分、溝通表達能力15分、儀態表現10分。
(三) 若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依據面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三、甄選結果:
(一) 錄取人員需經人事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總分未達60分或未符本院需求者,得予從缺,另辦甄試。
(二) 錄取名單須陳報高雄市政府或權責機關核准後,始個別通知錄取者。
工作地址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聯絡E-Mail yen1990@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一) 如有關甄選問題請洽(07)751-3171轉2318人事室黃科員,職務及工作內容請洽(07)7513171轉2323總務室林主任。
(二) 應試當天請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以利查驗。
(三) 報名證件不齊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 若報考人員未符合應徵資格且未於甄試前發覺,事後經審核未獲通過者,自動喪失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五) 報名期間之末日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規定辦理。
(六) 面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即取消面試,另擇期舉行並於本院官方網站另行公告面試時間。
(七) 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八) 本院為無菸(檳)醫院,全面實施禁菸(檳),請確實遵守禁菸(檳)等相關規定。
(九) 本次公開甄選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未辦理報到手續、於就職後離職、在職人員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相同職務(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臨時出缺,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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