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01~2025-10-09 |
| 資格條件 | 報名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經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各款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 條不得進用之情事 (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四、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文書處理、excel編輯處理)及網路應用處理能力,且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者。 六、如現任職機關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 1.秉承科主任之指導,協助辦理科務相關事項。 2.負責科財產、財物之帳冊登記及保管與安全維護事項。 3.負責科機具設備、材料之請購及會驗、設備之定期保養、借用及收回 事項。 4.科實習工廠固定機具設備之保養及記錄、使用登記、財產之盤點、送 修及報廢之處理事項。 5.科內一般行政業務及教學各項資料之整理、工廠大門(進出口)之關閉 及鑰匙保管事項。 6.科工具室、材料室、儀器室或科內特殊機具設備存放室等物品存放、 管理及環境整潔事項。 7.協助教師指導學生負責各工廠(含工作崗位科專用教室及辦公室)之環 境整潔及門窗關閉事項。 8.科實習教學之協助事項。 9.處理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科主任所交付之安全衛生相關工作事項。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屏東縣內埔鄉水門村成功路83號) |
| 聯絡E-Mail | personnel@npvs.ptc.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索取簡章及報名表:一律至本校網站下載,逕自以A4紙張列印填寫即可。 二、報名時間:自114年10月7日起至114年10月14日止。 三、報名方式: (一)通訊或送件報名。報名表件資料請於114年10月14日下午5點前,寄達或送達(非憑郵戳日期,請自行寬估時間)「屏東縣內埔鄉水門村成功路83號」人事室,並請電話確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電機科技士」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表件請由本校網站下載,並檢附下列證件影本(報名表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以A4白色紙張列印及影印): 1.報名表。 2.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及簽名)。 3.國民身分證。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6.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5年年終考績通知書。 8.簡要自傳。 9.身心障礙證明(有身心障礙手冊且能勝工作者尤佳,無者免 附)。 10.服役或免役證明(無者免附)。 11.職業證照(無者免附)。 12.如為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設有戶籍者,檢附戶籍謄本。 13.全民英檢通過證書(無則免附)。 ※上列證明文件影本請用A4紙張自行依序裝訂,所送資料如有不實,後果自行負責。 四 有關甄選相關問題,請洽本校人事室潘先生(電話:08-7991103#215),工作相關問題,請洽本校電機科陳主任(電話:08-7991103#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