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徵求 約僱辦事員~2025-05-20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辦事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14~2025-05-20
資格條件 (一)必備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熟悉 Office 文書處理。
(二)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職務調整工作者。
工作項目 1.彙辦本局主管工管(作)費支用預算編審、修正作業。
2.辦理各工程處各線別特別預算、建設基金工管費結報及餘額移還作業。
3.辦理本局各線別特別預算(已決算)及建設基金工管(作)費之預算會簽控制暨審核作業。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13樓
聯絡E-Mail an8408@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5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影本(請合併成1份 PDF 檔上傳,無工作經歷者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未於線上報名僅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2-25215550轉8585洽詢人事室郭小姐;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黃小姐 (電話:02-25215550轉8193)。
(二)各種證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若經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僱用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4日止(僱用原因消失即予終止僱用)。待遇: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甄試時間另電話通知,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面試評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正取人員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
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
(四)新進人員錄取報到後一個月內,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請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證明合格書(須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八之檢查項目)。
(五)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尤佳,並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者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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