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研究助理(約用人員性質)~2025-08-18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研究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8-13~2025-08-18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具有公共衛生、醫務行政、醫療管理、建築、法律、會計、財務、金融、國貿、經濟、資訊管理、外語等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尤佳。
(三) 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等軟體)、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
(四) 具工作熱忱、主動積極、溝通能力、學習意願、抗壓性高且操守清廉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桃園市立醫療機構興建設立管理計畫相關法規之彙整、採購程序規劃、招標文件草擬、法律面風險檢核、專家會議、成本評估、財務規劃、報表分析與資料彙整等,及相關行政庶務、履約管理事宜。
二、衛生醫療及醫事管理等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與加班。
工作地址 於本局醫事管理科(桃園巿桃園區縣府路5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酬薪點:月薪新臺幣3萬8,948元(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待114年考核結果及115年度桃園市立醫療機構興建設立管理計畫核准,契約得延長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一) 即日起至114年8月18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 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應黏貼3個月近照,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謄本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應屆畢業者得檢附歷年成績單(學制之最後1學期除外)、在學證明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經切結報到時補繳畢業證書後,暫准應徵。
5.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證照、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應徵醫事管理科室研究助理職務」,請於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室承辦人張小姐收;或寄電子檔相關資料至10019178@mail.tycg.gov.tw,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一) 公告初審名單:報名人員經審查合格後,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 甄試日期及地點:併同初審合格名單於本局網站公告。
(三) 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
六、名額:
(一) 正取1人,擇合適者備取1人以內。
(二) 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應屆畢業經獲錄取,至遲應於報到日前補繳畢業證書辦理報到起薪,未於期限內補繳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備取資格保留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四) 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張小姐, 聯絡電話:03-3340935#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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