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7~2023-06-3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應屆畢業生,得請系所辦公室出具相關證明(並應於報到當日繳交畢業證書,證書日期應早於112年6月30日或實際到職日)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 本處觀光資源、遊憩活動、旅遊安全或轄區建設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 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2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228新北市貢寮區興隆街36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 1.個人報名履歷表(請至下方附檔處下載並填寫相關資料及簡要自述)。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專業證照、語言檢定、工作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另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通知。聯絡人:蘇先生,電話:02-24991115 轉106。 (三) 每月薪資新台幣36,316元(支給280薪點,薪點折合率為129.7元)。 (四) 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五) 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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