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稅務員 |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3~2025-12-15 |
| 資格條件 |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財稅金融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3. 具營業稅審查及營業稅法令行政業務經驗1年以上及行政救濟業務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4. 具公文寫作及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ORD、EXCEL、OPEN OFFICE等相關文書軟體。 |
| 工作項目 | 營業稅稅籍管理、統一發票稽查、營業稅申報收件、調查核定及開徵、營業稅簡易達章案件之審理、行政救濟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14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內湖稽徵所】 |
| 聯絡E-Mail | NA13180@ntbt.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請填具自傳及確認履歷內容無誤後,授權同意本局調閱履歷。另請上傳英語能力檢定或相關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若有疑問,請洽:02-23113711分機2711蔡先生。 2.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 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2名外,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4.本職缺為預估缺,分別於115年1月1日、1月30日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