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9~2025-06-17 |
資格條件 | 1、資格條件:(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 3、工作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財稅行政科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時)。 |
工作項目 | 1.房屋稅、契稅查徵、發單及催徵工作。 2.房屋、契稅申請案件之核定及清查工作。 3.房屋稅、契稅有關法令彙集、承轉文稿撰擬。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2段162號。 |
聯絡E-Mail | kltbej@mail.klt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請說明工作經歷)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 (正、反面)、工作證明等影本,於114年6月17日前掛號郵寄「基隆市安樂路2段162號5樓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或於114年6月17日前e-mail至kltbej@mail.kltb.gov.tw並請來電確認收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房屋稅職代約僱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酌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 連絡電話:02-24331888分機511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