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5-06-16

徵才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06~2025-06-16
資格條件 一、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且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具備電腦應用軟體之運用及操作能力。
三、熟諳主計法規、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規定及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GBA)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 sherrysu@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109/6/7-114/06/6),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影本。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如有疑義,請電洽(02)8789-7570 蘇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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