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360薪點 |
職稱 | 檢察官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26~2025-03-10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不限性別,未具雙重國籍,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二、公(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含學院)以上系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1 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所定應迴避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之法律問題分析、整理及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檢察官分析案件爭點及彙整相關事證資料。 三、協助檢察官校對文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協助檢察官製作卷證附表、流程圖、架構圖、簡報、公文等文件資料。 五、協助檢察官製作卷證目錄、標示卷證重點、裝訂及彙整卷宗。 六、協助檢察官製作、傳輸及標示電子卷證。 七、協助檢察官辦理刑事訴訟相關程序之幕僚作業。 八、協助檢察官辦理執行案件之拍賣、強制執行等作業。 九、協助檢察官辦理民參案件。 十、協助檢察官辦理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案件(補審、求償案件)之統計報表彙整及強制執行等程序。 十一、協助檢察官辦理毒品、詐欺等各類資料庫之建置、資料輸入及比對業務。 十二、其他檢察官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201206 基隆市東信路178號。 二、薪資參照進用法官助理,月支約新台幣46,692元(實際薪資以進用契約所訂者為準)。 |
聯絡E-Mail | klc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一)止郵寄報名,至遲應於114年3月10日下午5點前寄達或送達本署,信封註明「報名114年檢察官助理甄選」,逾期不受理;如於事求人機關徵才服務系統線上報名者,請依簡章第陸點所示,依序排列相關文件,並於114年3月10日下午5點前彙整為1個掃描檔後上傳。 二、洽詢報考事宜聯絡電話:02-24651171分機1831李先生;洽詢工作內容聯絡電話:02-24651171分機1841林先生。 三、簡章及報名表(可編輯檔):請至本署網頁https://www.klc.moj.gov.tw/徵才專區自行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