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徵求 檢察官助理~2025-03-10

徵才機關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360薪點
職稱 檢察官助理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5-02-26~2025-03-10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不限性別,未具雙重國籍,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二、公(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含學院)以上系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1 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所定應迴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之法律問題分析、整理及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檢察官分析案件爭點及彙整相關事證資料。
三、協助檢察官校對文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協助檢察官製作卷證附表、流程圖、架構圖、簡報、公文等文件資料。
五、協助檢察官製作卷證目錄、標示卷證重點、裝訂及彙整卷宗。
六、協助檢察官製作、傳輸及標示電子卷證。
七、協助檢察官辦理刑事訴訟相關程序之幕僚作業。
八、協助檢察官辦理執行案件之拍賣、強制執行等作業。
九、協助檢察官辦理民參案件。
十、協助檢察官辦理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案件(補審、求償案件)之統計報表彙整及強制執行等程序。
十一、協助檢察官辦理毒品、詐欺等各類資料庫之建置、資料輸入及比對業務。
十二、其他檢察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201206 基隆市東信路178號。 二、薪資參照進用法官助理,月支約新台幣46,692元(實際薪資以進用契約所訂者為準)。
聯絡E-Mail klc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一)止郵寄報名,至遲應於114年3月10日下午5點前寄達或送達本署,信封註明「報名114年檢察官助理甄選」,逾期不受理;如於事求人機關徵才服務系統線上報名者,請依簡章第陸點所示,依序排列相關文件,並於114年3月10日下午5點前彙整為1個掃描檔後上傳。
二、洽詢報考事宜聯絡電話:02-24651171分機1831李先生;洽詢工作內容聯絡電話:02-24651171分機1841林先生。
三、簡章及報名表(可編輯檔):請至本署網頁https://www.klc.moj.gov.tw/徵才專區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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