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月薪新臺幣37,000元 |
職稱 | 約用保母督導人員(L017020)(婦女及兒童少年福利科)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4~2023-05-16 |
資格條件 | (以下條件皆需符合) 1.國內外研究所幼保、護理、社會工作或兒童福利相關科系畢業且有與擬任職務相當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或國內外大學幼保、護理、社會工作或兒童福利相關科系畢業且有與擬任職務相當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indow作業系統及microsoft office軟體操作者。 3.具汽車駕照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執行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 2.托育服務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項下下載,請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https://recruit.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其他書面資料影本。為利審查,請務必檢附以下資料影本。: (1)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2)其他可利資格審查之證明文件。 4.意者請於 112年 5月16日前備齊上述資料(簡歷表請寄word檔,其餘證件請寄掃描電子檔,勿直接翻拍),請務必email至happy817@mail.tainan.gov.tw,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社會局婦女及兒童少年福利科約用保母督導人員(L017020)。初審合格者,依用人單位需求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5.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6.徵才相關事宜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請留意信件並保持電話暢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