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徵求 課長~2023-05-12

徵才機關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職稱 課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3-05-05~2023-05-12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具薦任第七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己屆限齡退休者。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一)綜理本所建設課業務。
(二)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花蓮縣富里鄉中山路376 號)
聯絡E-Mail fuliadd125@ful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請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3 年考績通知書、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 電子檔上傳。
(二)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上述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1 名;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 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所入口網站(首頁-徵才公告)。
(四)聯絡電話:(03)8831110 分機125 茹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