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工程員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1~2023-06-15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建築工程職系(或可相互調任)之任用資格人員(無限制轉調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建建築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建管處辦公室) |
聯絡E-Mail | 10076063@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應徵,並請確認完整履歷資料正確性(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PDF檔),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處調閱。 1.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最近一次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未達五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6.相關專業證照或語言能力證明。 (二)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 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四) 聯絡人:人事室楊小姐(聯絡電話:03-3322101#6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