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安全保防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9~2023-05-12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系所畢業。 二、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錄取,並經調查人員訓練及格。 三、法務部調查局科員、調查員、調查官及調查專員等資歷滿15年。 |
工作項目 | 辦理稅務風紀監察業務。 |
工作地址 | 本局監察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 |
聯絡E-Mail | nb01375@ntbc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二、請於112年5月12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給徵才機關調閲,上傳資料包含下列文件(請將以上各項資料全部掃瞄成1個PDF檔案後上傳):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公務人員電子履歷表(非簡式,請註明電子信箱) 7.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身心障礙證明等) 請將以上各項資料全部掃瞄成1個PDF檔案後上傳。 三、請於「我的簡歷」中「其它補充說明」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四、報名資料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前開應徵資料有缺漏者,視同資格不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承辦人:人事室張先生,電話:04-23051111轉8015。 五、本次公開甄選資格條件符合經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但未能立即被遴用者,將按評分高低及甄選職缺數列冊候用,每1名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