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30薪點(31,050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預估缺(5月1日晉用)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15~2025-04-20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2、以熟悉本鎮地理環境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一、主要工作項目如下:辦理里鄰長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月薪230薪點(約3萬1,050元)。 三、僱用期間:本案係代理人自本年度5月1日起(按實際到職日)至被代理人侍親留職停薪(2年)完畢之前1日止(初估至116年4月底)或其他因素原因消滅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苑裡鎮信義路1號(http://www.yuanli.gov.tw/) |
聯絡E-Mail | yuhui08@ems.miaol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因應資訊化、節能減碳,報名採線上報名,請依有效期限完成報名,如有疑義請洽陳小姐聯絡電話:(037)854079。 二、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 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表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填寫,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白天聯絡電話、e-mail帳號。 四、送件資料本所會先行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本職缺需具備文書作業專長、經驗及身心障礙人員尤佳,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非適任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經通知面試人員請檢附下列資料,以利查驗。 1.學、經歷證件或影印本。 2.國民身分證或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